本报讯购买家电,就怕售后服务跟不上,分明还在保修期内,想修好却被奉告要先付“上门费”。近来,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顾客协会了解到,本年以来,该协会已屡次成功调停保修期内发生的家电修补胶葛。
本年3月,郑州的陈女士在朋友的引荐下,花2000多元购买了一款电热水器。其时,商家许诺其产品质量实施三包,遇上问题随时上门修补。“哪知道,才用了两个月不到就烧坏了,打商家电话,却跟我说要收必定的上门修补费。”陈女士对商家的回应十分愤恨,“分明是在保修期内呈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怎样还让我额定掏钱?”屡次交涉无果后,陈女士就此事向河南省顾客协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敏捷与商家取得联系。通过对买卖双方的进一步交流和了解,陈女士反映的状况根本事实。电热水器的商家解说说,保修期内替换的部件不收取费用,可是修东西的人上门修补的服务费和交通费应该由顾客付出。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表明,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则,在三包有用期内,除因顾客运用保管不妥致使产品不能正常运用外,由修补者免费修补,包含材料费和工时费。因而,在保修期内的家电,但凡因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而发生的各项修补费用,都无需顾客承当。陈女士购买的电热水器在商家许诺的保修期内,“上门费”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
通过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宣扬和耐性调停,商家同意为广阔购买的人免费上门修补。前几日,陈女士告知大河报记者,电热水器商家现已上门修补,没有收取费用。“顾客要学会用法律武器随时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