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3天的品牌热水器呈现质量上的问题,商家尽管赞同换货,却向顾客索要运送费和拆装费。对此,消协指出,以上两种费用均属不合理收费,顾客如遇相似状况应活跃维权。
本年元旦期间,李先生在市区某家电经销处花1850元购买了一台知名品牌热水器,由商家担任送货上门装置后交付运用。没想到,热水器刚刚运用3天就呈现渗水的问题,经商家工作人员查看后赞同换货。但是,再次装置时,商家工作人员却向李先生索要运送费和拆装费。李先生当然不肯给这个钱,商家工作人员说,若是不给钱,不光不给安热水器,还要把热水器拿回去。由此,两边发生争执,李先生随即投诉到消协。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找到热水器经销商,经调查核实后,确定经销商索要运送费和拆装费的行为归于乱收费。消协工作人员表明,依据《顾客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在“三包”有用期内,经营者应当承当产品运送等合理费用。李先生刚买3天的热水器呈现一些显着的反常问题,要求换货是合理合法的,因而,经营者向李先生收取的所谓“托运费”、“拆装费”均属不合理收费。在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下,商家为李先生免费重新装置了一台新的同样式热水器。
在此,消协提示很多购买的人,某些经营者动辄以收取运送费、拆装费的名义躲避自己的“三包”职责,向顾客转嫁不合理费用,或许爽性假造运送费收据,诈骗顾客。遇到这一种状况,顾客要及时告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