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几种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做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的人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三、在展销会、柜台买到假货,展销会已结束、柜台已撤出,赔偿该找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的人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买卖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加有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五、什么商品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运费谁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发展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能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的人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