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南国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林文泉实习生蔡宝升)“双十一”刚过去10天,网购者陆续收到自己购买的物品,假如发现物品存在问题是需要维权时,该怎么办?21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从“双十一”至21日上午12时,该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网购者要注意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保留相关购买凭据等,以便事后维权。
海南省工商局提醒众多购买的人,网购维权是有期限的,不要延期。七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目前国家公布实施三包的商品共有22种。商品整机保修时间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保修时间为一至三年。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换货后的商品同样享受三包有效期,时间至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30日和5年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方面的要求的零配件。市民购物时绝对不能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谨慎保管,除此之外,例如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消费者假如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货,跟卖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先延长收货时间,正常时间为3天,然后持相关凭证,如购买商品并支付货款的凭证(货款单、快递单等)、所购买商品为假货的凭证(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要求电商承担违约责任,交付真货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买合同、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如果电商拒绝承担责任,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商部门举报或法院起诉。
如果有消费者发现了自己在网上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而寻找卖家负责无果,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索要店家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果第三方交易平台不能提供信息,消费者有权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赔偿自己的损失。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对平台销售的商品进行抽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抽检过程中,平台要协助和配合抽检,不得拒绝或拖延。对于不合格的商品,工商部门可以责令商家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负责退货。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商品如果是残次品,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卖家承担邮费;但是如果只是消费者自己不想要,或是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商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那邮费就要根据消费者和卖家之间的协议来决定由谁承担。
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从“双十一”至21日中午,省工商局已接到41起网购维权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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